不等碰到我,便被保姆的哀嚎打断。
他立刻毫不犹豫回到保姆身边。
我捂住流血的手,踉跄起身,声音是从未有过的坚定。
「陆泽,我们离婚吧。你如今满心满眼都是她,何不早点签字,把人娶回家。」
闻言,陆泽只是嗤笑出声。
「离婚?你就不怕,我们前脚离婚,后脚沈家就把你拆吞入腹。还是你以为,你如今有了让沈家忌惮的能力。」
「我告诉你,你就是我养在身边的一条狗,离开我,你什么都不是。」
我突然笑了。
「陆泽,如果是以前,你敢这么跟我说话吗?没有我和陆凛,你现在还在捡垃圾。」
没错,陆泽是我和陆凛七年前捡到的。
那时陆泽只有18,穿着破洞的单衣在寒风里捡垃圾。
他意外捡到了我丢失的包,看着价格不菲,他不敢动,就一直在原地守着。
等我找到他时,他整个人冻的几乎失去知觉。
我心生怜悯,便想把他带回家。
但我只是沈家不受宠的私生女,自身处境艰难,只能麻烦陆凛把他带回家。
陆家可怜他,便收养了他,给他取名陆泽。
后来,他成为了我甩都甩不掉的小跟班。
他比我小三岁,每天跟在我后面甜甜的叫姐姐。
在我被沈家欺负时,是他用酒瓶硬生生打出一条血路。
他自己满身鲜血,却还是轻声安慰怀里的我。
那时,我就喜欢上了这个善良活泼的少年。
可三年前发生的那件事,让我发现原来他一直在演戏。
可我还是天真的和他结婚,以为可以用爱感化他。
所以这三年,我放弃所有工作和社交,每天穿梭在厨房,只为照顾好他。
只要他一个电话,不论多远,我一定准时赶到,即使有的时候我已经累的直不起腰。
甚至,在他领着一个又一个女人回家时,我也只是安慰自己,他太压抑了需要放松。
因为爱他,所以我忍下了所有委屈。"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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