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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全本小说震惊!我军婚的老婆成富婆了》精彩片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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书友评论
连载的太难啦,催更催更催更
真的好厌恶吴晓敏,快点让她下线吧!真的受不了!
温是不是救了作者全家的命,非得挨着于向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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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不用!”
二十分钟过去了,孩子还是没反应。
于向念两鬓的汗不停的滴落,在孩子的衣服上留下点点暗影。
平哥的脸上已经急了,一个男人威胁到:“今天你们要是救不活锐锐,你们也下去陪他!”
于向念完全没管外界的声音,全身心的抢救孩子。
终于,在二十五分钟左右的时候,孩子睁开了眼,嘴巴动了动,虚弱的喊出一声,“妈。”
于向念长吁一口气,累的瘫坐在地上。
平哥激动的趴在地上抱起孩子,“锐锐!锐锐!”
程景默看到于向念的膝盖已经渗出了血,他眉头一皱,将于她抱到一个凳子上坐着。
又从裤兜里掏出一块手帕递给她,让她擦汗,然后将她的裤腿挽起一看。
于向念的右脚脚踝肿了,两个膝盖都破皮渗着血。
于向念此时才感觉到了膝盖和脚踝疼的厉害,疼的她嘶冷气。
程景默紧绷着脸,将她的裤腿放下来说:“我们回家。”
“慢着!你把公安招来的事还没算呢!”一男人对女人说,“平哥,我们怀疑就是这娘们儿招来的公安,现在连我们的老窝都被她发现了。”
于向念刚刚救了平哥的孩子,说话也有底气了,“我说了不关我的事!我就是来做点买卖,我也不想碰上他们!”
平哥找了一把椅子坐下,犀利的眼神盯着她,“你懂医术?”
于向念就没见过哪个女人的眼神这么可怕,一看就是个狠人。
难怪,这么多五大三粗的男人都恭敬的叫她一声“平哥”!
“略懂一点。”于向念看了看她头顶的光圈,谦虚的说。
想到孩子随时可能有生命危险,她又忍不住的提醒,“你的孩子可能是心脏病,尽快带他去医院看看。”
平哥的眸子敛了敛,“的确是有心脏病,你会医吗?”
于向念:“···”
心脏病得做手术,她没看到孩子的检查报告,她也不好说她能不能医治。
平哥似乎看出了她的心思,又说:“这样,你要治好了锐锐,我帮你把货弄出来。”
于向念想要那些货,可又不想在程景默面前暴露自己,她讪讪的笑着,“我又不是医生,哪会医啊!”
此时的程景默就站在于向念的身旁,他更多的心思是在观察周围的环境。
对方有七个人,他一个人要逃出去不成问题,可现在带着一个受伤的于向念,就有点难。
他将目标锁定在平哥身上,万一双方谈不拢,他就先擒住平哥,然后带于向念走。
平哥挑了挑眉,“在我们这行,对于内鬼,那是要废了双腿的。”
于向念低头看看自己的腿。
于家顺同志要打断她的腿,现在平哥又要废了她的腿。
这双腿,怎么就这么命苦呢!
她信誓旦旦的保证,“真不是我,我那一车的货一千多块钱呢,都被收了,我赔了个倾家荡产!我做内鬼,图什么?!”
平哥沉默了好一会儿才说:“看在你救了锐锐的份上,相信你一次,你们走吧。”
程景默背着于向念走在空无一人的街道上。
半轮明月从云里钻了出来,在两人身后留在一团影子。
“程景默,你怎么来了?”
于向念整个人趴在程景默的后背上,双手环到他的身前,下巴搭在他的肩上。
程景默半弯着腰,双手向后勾着于向念的双腿,一步一步的向前走着,“我不放心你,就跟来了。”
于向念心里热乎乎的,前两天的跟程景默置气闹得不愉快一扫而光,“谢谢你,不然我今天就被抓住了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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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杰也在操场上玩着,看见这情况,拔腿就往家跑。
“谁认,谁不要脸!”冯爱芹说。
女人吵架总喜欢用这句。
于向念要是认了,她就是不要脸,于向念要是不认,那么就代表冯爱芹又没说她,她这么去问,反而失了理。
可于向念向来不按常理出牌,她说:“我认了。那我听听我哪里不要脸了?”
冯爱芹:“···”大庭广众的,让她怎么说得出口那种事!
于向念勾唇嘲讽一笑,“这位嫂子,你都说不出来我哪不要脸,就胡乱骂我,到底谁才不要脸?”
“你!”冯爱芹没好气的说,“你自己做出什么丢人的事,自己不知道?”
“我不知道我做什么丢人的事了,麻烦你说出来给我听听。”
于向念就那么冷漠又挑衅的眼神盯着冯爱芹,冯爱芹觉得自己在家属面前树立的权威,受到了挑战。
她挺了挺胸脯,理直气壮的说:“你被人糟蹋了,不在家里躲着,天天在外面嘚瑟什么?还嫌不够丢人?”
于向念眼皮一掀,眉眼间是愤怒和冰冷。
程景默匆匆赶到时,就看到这样一幅场面。
于向念高昂着头面对众人,她义正辞严的说:“别说我没被糟蹋,就是被人糟蹋了?这是我的错吗?我就不能出门了?你们为什么不去谴责那个施暴的人,反而要再次伤害一个受害人?”
她又看着冯爱芹说:“你同样是一个女性,在同性受到伤害时,你没有关心安慰,甚至没有同情,反而恶意的去辱骂和嘲讽,你到底是什么样的心态?”
冯爱芹被说的怔住了,一向自诩在家属院里最有文化的人,此时竟不知如何回答。
于向念又说:“在你们看来,一个女人被糟蹋了,不仅丢了自己的脸,也丢了家人的脸。她就该足不出户,以泪洗面,甚至应该自寻绝路保存家人脸面。”
“正是你们这种想法,才有那么多女性受了伤害,忍气吞声,有的还被逼上绝路!也正是你们这种想法,间接的助长了这种犯罪气焰。这些犯罪分子就是知道即便他们作奸犯科,也没人会报警,他们不会受到惩罚,才这么肆无忌惮!”
“我没做错什么!我为什么要躲在家里?我出门不是来接受你们指指点点的,我就是要告诉大家,我不丢人!我活的光明磊落。”
在一旁听着的军人,都觉得于向念说的对,纷纷的点头,表示赞同。
就连那些刚才还在暗地里骂于向念的家属,此时也臊得慌。
对啊!明明犯错的是那个坏人,为什么本就受到了伤害的女人,还要被人戳脊梁骨。
程景默看着这个样子的于向念,内心翻滚着惊涛骇浪。
她挺直脊背的站在人群中,身材那么纤细,性格却那么的坚韧。
她脸上还有未消散的划痕,目光无比的坚定,那丰润的红唇一张一合,吐出的字句铿锵有力。
于向念说:“我们女性不该被定义,我们可以温柔可以勇敢,可以相夫教子可以挣钱养家。与其整天说三道四,搬弄是非,倒不如扩张视野做些有意义的事。”
“还有,我们在遇到任何伤害时,不要懦弱,勇敢站出来。只有你勇敢了,才没人敢伤害你,也才能帮助别人避免这样的伤害!”
她说完扫了一眼众人,才看见程景默站在人群后面,目光炙热的看着她。
她刚才讲了那么多话,都是心不跳脸不红的,现在却被他那目光灼得脸微微发烫。
程景默只注意到她的手腕又白又细的,像是轻轻一用力,就会被拧断一样。
此时的程景默,手里拎着三个粮食口袋、一桶油、两匹卷好的布,小杰手里拎着糕点、糖这些轻一点的东西。
于向念从程景默手里拿过布匹和油,“下次买这些重的东西,开着车来买。”
想到要拎着这么多的东西,走到公园门口等车,就累!
程景默说:“你别拎了,我一个人拎的动。”
于向念回:“你都使用童工了却不让我拎,你是想给我搞一个周扒皮的名声?”
程景默忍了忍,还是没忍住的“噗嗤”一下。
两人相处都一周了,于向念第一次见程景默笑,那个平时总是冷冰冰的人笑起来怪好看的。
他的头发短的可见头皮,五官全部暴露在外,嘴角上扬,那双桃花眼微微弯起,泛着光,硬朗的五官一下子都柔和起来,是另一种帅!
于向念也笑,还鄙视他,“你怎么笑点这么低!”
她让程景默带着小杰去街心公园门口等她,她送送布匹就来找他们。
程景默已经收起了笑容,“我先把你们送到公园门口,再去送布。”
他将于向念和小杰送到了公园门口,又拎着布来到了孙大娘家。
还是那个小女孩来开的门,跟上午时一样的对话。
“你找谁?”
“我找孙大娘。”
“枯藤老树昏鸦。”
“做条秋裤回家。”
“明月几时有?”
“爱吃猪头肉。”
程景默心说,于向念认识的人跟她一样的滑稽。
明明他几小时前才来过,现在来又要对一遍这种可笑的暗号!
孙大娘收了五块做衣服的钱。
程景默又赶忙来到菜市场,这时候鱼和肉已经卖完了,只剩下一些蔬菜。
胡萝卜、茄子、豇豆、菠菜,他各买了三斤,又买了两个南瓜,装了两个网兜,快步向街心公园赶去。
已经快到发车的时间,家属们大都聚集到了这里。
程景默还在路的这一边,就从一众妇女小孩中认出了于向念和小杰。
两人坐在树下的长椅上,正在吃冰棒,另一只手里还拿着一根糖葫芦。
于向念怎么跟个小孩一样,从进城到现在不停的在吃!
于向念看到他拎了这么多菜,连忙站起来说,“看你满头大汗的,先坐一下,我去给你买一根冰棒。”
没等程景默拒绝,她就跑去买了。
街心公园人流很多,有好几个背着小冰箱卖冰棒的人。
没一小会儿,她就举着一根冰棒跑过来了,“快吃,不然化了。”
程景默平日里从不吃零食,他本想让给小杰吃,可看着于向念亮晶晶的眼睛,和因为跑步泛着粉色的双颊,他拒绝的话说不出口,接过了那根冰棒。
看着坐在长椅上的一家三口,程景默在吃冰棒,于向念和小杰在吃糖葫芦。
那些家属不免感叹,“要是这恶婆娘真心跟程副团长过日子,那就好了。”
“可不嘛,小杰这娃有个家住,有顿热乎饭吃,他的爹娘在天上也就安心了。”
“我看这三个人挺像一家人的,说不定能过下去呢。”
“你们说,他俩睡一张床上了吗?”
众妇女:“···”她们也想知道!
四点刚到,那辆军用大卡车就按着喇叭来了,声音之洪亮,生怕家属耳背听不到,回不了家一样。
程景默率先走了过去,又开始将那些小孩一一抱上车。
于向念和小杰还坐在长椅上,等那些家属都上车了再过去。
明明是军区要给程景默一个处分的,怎么到了最后,他反而得到了南部战区的立功奖励!
两人本就对程景默有种危机感,现在这种感觉更是强烈。
艾建国比苏明亮还郁闷。
那天军长提出捕狼的时候,他自告奋勇的提出带队去执行任务,可军长却将这个任务交给了程景默。
如果那天带队捕狼的人是他,那么现在受奖励的人也应该是他!
他这个岁数,才混到团长这个位置,高不成低不就的。
本想努努力,争取再升一两级,他也算是光荣退休了,可一直没机会。
再看程景默,照这么发展下去,不出两三年就得再升一级,到时候,不得取代他?!
程景默回到家里,正在厨房做饭,又听见敲门声。
等他走出厨房时,吴晓敏拎着一块一斤左右的肉已经走进来了。
“程副团长,我买了一点肉给小杰。”
程景默眼神凉凉的,“吴同志,没这个必要。那天的事,于向念没怀疑过谁,你不必天天来我这里探口风。”
程景默刚才突然搞明白吴晓敏这两天的反常。
又是送糕点,又是送肉的,以前她可是一点都不喜欢小杰,还要让他把小杰送走的。
按照于向念谁都不放在眼里的脾气,要是让她怀疑上了吴晓敏,吴晓敏肯定没好果子吃!
吴晓敏脸色一变,拎着肉的手都抖了一下,“程副团长,你说什么我听不懂。”
程景默还是那拒人千里之外的表情,“你拿着东西回去吧,别再来了。你一个妇女总往我家里跑,对你影响不好。”
“还有,离于向念远点。”他说这句话的时候,语气很重。
吴晓敏眼红红的,像是要哭出来的样子,“程副团长,我只是关心小杰,来看看他。你要是不愿意我来,我以后不来便是!”
说着,就将手里的肉放在切菜的案板上,捂着脸跑了。
程景默顺手抓起肉,两步就追上了她,“把肉也带走,小杰我们会照顾好他的。”
吴晓敏眼里含着泪,“程副团长,我们认识这么久,难道连一块肉都得分这么清吗?那我把上次你给我那只兔子,折算成钱给你!”
提到兔子,程景默又想起了于向念非那只兔子不可的事。
吴晓敏接着又说,“是不是于同志跟你说什么?她前两天来卫生所找过我,说我跟她结了梁子。可我都不知道哪里得罪了她!”
程景默眸子敛起,“你没做什么就好,于向念不会无缘无故的找谁麻烦。”
其实,于向念什么都没跟他说过,是他自己发现的。
那天晚上,他不放心于向念,就跟了出去。
然后,他发现吴晓敏从家属院就鬼鬼祟祟的跟着于向念,一路到了日化厂,又到了黑市。
于向念她们进了黑市后,吴晓敏转身走了。
程景默装作买东西的人,也跟着进了黑市,暗中看着她们。
也就四十分钟左右,公安的就来了。
平哥的人说,那个场子已经很多年没人来管了,于向念才来的第二天,公安的人就来了。
结合吴晓敏这两天总以各种理由来找他,程景默怀疑那晚举报的人就是吴晓敏,她是来探探于向念的态度。
但他现在疑惑的是,于向念是怎么会怀疑上吴晓敏的?
那天晚上,她们四个人一路忙着推车,根本没发现后面跟了人。
吴晓敏抬手擦了擦眼角,“程副团长,你别听于向念瞎说,她就是讨厌我。我啥都没做过,我都不知道她为什么要这种针对我。”
程景默回:“没什么事。”
他昨天只是偶遇了准备回村的吴晓敏,吴晓敏说村里的知青好久没吃肉了,就想跟他买野兔和野鸡。
他哪能要她的钱,便把野兔送她了。谁知道,她今天又给他送蔬菜的?
董明浩又说:“你说也真是好笑,我跟你认识这么多年,也只知道你跟吴同志相过亲,你们之间具体发生了什么还是从我媳妇口中听说的。现在呐,整个家属院的家属都为吴同志鸣不平呢。”
程景默还是那淡淡的口气,“我跟她什么事都没有。”
“不是说,你俩都谈婚论嫁了,是于司令非得让你···”
“董明浩,你先进来帮我煮一下米。”王红香的声音打断董明浩的讲话。
董明浩扔下手里的鸡,跑进了厨房帮忙。
王红香正在切菜,柳珍正在剥着竹笋,两人还聊着刚才的事。
王红香说:“我觉得那个吴同志也不像外面说的那么知书达理。就说今天吧,她来找程景默就很不合适。”
柳珍也很赞同,“可不,上次还跑到家里看他。两人即便以前有什么,那也都是过去了,程副团长都结婚了!”
董明浩一听两人的对话,轻笑一声,“不是!你们以前还为吴同志鸣不平的,怎么今天突然就改口了?”
王红香瞪他一眼,“以前我们不是不了解于向念吗?今天相处下来,感觉她人也不错的,而且她跟程景默两口子关系挺好的,吴同志这不是破坏别人的婚姻嘛!”
董明浩感慨道:“难怪说你们女人翻脸比翻书还快。”
一个小时后,饭做好了。
这顿饭可真够丰盛,有野鸡汤、黄焖兔、素炒竹笋、豆豉炒车前草、凉拌野蕨菜,还有王红香腌的咸菜。
大人、小孩挤挤囔囔的凑在一桌,欢声笑语不断,气氛很是热络。
以前都是程景默一个人参加这样的聚餐,今天身旁坐了于向念和小杰,他突然有了一种很暖心的感觉。
像是带着妻子和孩子,参加战友间的家庭聚会一样。
饭后,于向念给每人盛了一碗已经凉好的杨梅汤。
在这样夏日的傍晚,喝上一碗酸酸甜甜的杨梅汤,惬意无比。
她煮的杨梅汤,特别受小孩子的欢迎,几个小孩喝了一碗又一碗。
愉快的周末就这样过去了。
夜里下起了大雨,于向念睡得不太安稳,一个梦接一个梦。
梦里杂糅着她现代的生活和这个年代的生活,让她分不清到底是梦境还是现实。
第二天醒来,雨停了,她的头也是闷闷的,可能是感冒了。
坐在办公室里,于向念看着窗外的树上,几只麻雀在树枝上跳来跳去,叽叽喳喳的。
这样闲适的生活偶尔过过也还好,可以后每一天都这样,于向念突然觉得有些害怕。
这样的生活,舒服却碌碌无为,毫无意义。
她胸口有些闷,便起身走出办公室到外面透透气。
不知不觉走到了仓库,看到了停在仓库后面的那辆单车,不光轮胎上都是泥巴,连笼头上都是。
那是她结婚时,父母给她的嫁妆。
本该由男方准备的三转一响,原主的父母一样没要。
就连被褥、柜子那些东西都是原主父母准备的,只让程景默跟部队申请了一套家属房,就把她嫁了。
婚后,因为白梅说自己家远,家里也没钟表,上班会迟到,她就把崭新的手表、单车借给白梅用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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